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(2016年第23号)
核心提示:根据《关于启用新版〈食品生产许可证〉的公告》(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5年第198号)相关要求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《食品生产许可证》中“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”按照《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》(见附件)内容填写。
根据《关于启用新版〈食品生产许可证〉的公告》(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5年第198号)相关要求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《食品生产许可证》中“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”按照《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》(见附件)内容填写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 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
食品药品监管总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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